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后勤集团宇通T7客车使用管理办法(暂行)
一、关于交通服务
1、学院重大公务活动或集体外出学习、考察或干部培训等公务活动(12人以上)。
2、郑州以远地区原则上不派此车,特殊情况由学院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派车。
二、关于车辆管理
1、宇通客车由学院后勤集团负责集中管理。定点维修、定点保险、定点加油、定点停放。宇通客车管理、使用情况要严格登记,建立健全台账,定期统计汇总,不断降低成本,自觉接受监督。
2、宇通客车严格实行派车单制度。使用该车坚持“先申请、后用车,未审批、不派车”的原则。
3、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宇通客车,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该车辆。节假日期间,一律封存停驶。
4、该客车采用市场化运营,按成本价收取费用的管理模式。后勤集团单独核算宇通客车使用成本。学院各部用车收费标准为:每天收费500元,超过150公里按每公里增加4元收费。过路过桥、停车费用差旅补助由用车单位支付。
三、关于用车审批
使用宇通客车,经用车处室负责人签字、后勤集团负责人签字、用车单位主管院长签字后方可使用。
附件: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宇通T7客车派车单
鹤壁智源后勤服务有限公司
二〇二〇年六月九日
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宇通T7客车派车单
用车单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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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车单位 负责人签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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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车时间 及去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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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勤集团 负责人签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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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车事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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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车单位 主管院长签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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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各项分别由用车单位依次按照程序填写 |
出车起始里程(KM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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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车结束里程(KM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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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计里程(KM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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带车人签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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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额(元) |
¥ |
以上五项分别由司机、后勤集团、和带车人填写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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